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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 各地政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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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5-09 09:37:00 信息来源: 发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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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近日甘肃省敦煌市制定出台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考核办法》,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纳入承办部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考核,促进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规范化。 《办法》规定,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由政府办公室、政协提案委员会建立平时考核台账,采取平时考核与委员反馈的办复情况相结合。考核分值按一定比例计入乡镇、部门双文明责任书。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按时办理情况10分,各承办单位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完毕的,延时办理一件扣5分。最终办结时间以收到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时间为准;办理质量30分,提案答复函要内容翔实,表达准确,格式规范,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出现一次因质量问题退办的,扣10分。以政府办、政协提案委员会下发的退办单为准;办理形式30分,承办单位要创新办理形式,在办理提案过程中要主动与委员沟通,提倡现场办理。面对面答复比例达不到30%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5分;工作落实15分,承办单位承诺解决的问题,要按照答复中提出的措施和方案,认真付诸实施,抓好落实工作。未落实到位的,每一件扣5分;满意程度15分。各承办单位在向委员发送书面答复时,应附征询意见表,征求提案人对办理结果的意见。委员满意、基本满意率达不到95%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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