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主席:您好!小民迫不得已要向主席求助,如有打扰望见谅. 对于珠海市城管局为时10天只听下属当事单位一面之词的回复深感失望,对翠香中队为逃脱责任,颠倒黑白,歪曲捏造事实的行为感到愤慨,详情请查询网上投诉号码200806011290197596.现对珠海市城管局不实的回复公布如下;1,26日-29日上午7时,翠香中队联合工商部门、岭南世家管理处、新村居委会对财源道一带的乱摆卖进行整治,行动中共清理乱摆卖、占道经营行为20宗,收缴蔬菜、水果200斤,所有收缴物品已送至珠海市福利院。( 事实上是只有26日-27日上午去过两次,也只有26日收缴蔬菜、水果200斤,送至珠海市福利院,有27日的<<珠海特区报>>为证,不清楚有没有联合工商部门和新村居委会,没看到穿制服和证件.)2,商铺是签了珠海市市区“门前三包”责任书,但“门前三包”里并没有规定放在店门口的东西城管可以直接搬走,前一天的26号城管只是过了一趟收了些青菜,并没有到我店铺警告.3,该中队在行动时穿制服的少穿便衣的多,听人说是雇了些人来抢东西的,没有看清有没有配戴执法证,就算有也不代表就可以不出示执法证件.4,在行动时,岭南世家财源道673号店主并没有在现场,现场也没有任何人推打执法人员,纯属严重诬告,当时只有一个60多岁的乡下老人在看店,哀求他们别搬东西,还受他们喝斥,如有多次推打为什么不拍照?为什么不报警?现场造成一箱货物散落被围观的人哄抢,城管并没制止,并没有告知店主事后补开清单,连暂扣2字都没说,店主事后打电话到市执法局才得知那片归香洲大队翠香中队管辖,并于上午去问询,被中队长告知下午去处理,约好3点,结果从3点等到5点多,补了一张暂扣单,(并非他们所说28日补开的暂扣单)又被告知明天来处理,28日下午3点又等到5点多,这能叫店主多次到中队要求归还其暂扣物品,并恐吓执法人员吗?(有良心的部分城管队员可以作证,他们说要等中队长处理)结果还被告知要罚款200元,以不合理不合法的方式并造成我的财产受到损失,还要罚我款,我当然不服.(28日下午跟拿货的人到仓库看已造成我部分财务丢失)说我违反了<<珠海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用法不当.5,当时商铺只有一个60多岁的老人看店,造成货物散落被围观的人哄抢,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他们说没有围着一个60多岁的老人抢东西,是他们的眼睛有问题吗?6,该中队说只暂扣了香菇和1个流动广告招牌,并未暂扣铁盆和笋,而暂扣单上白纸黑字写了有铁盆一个,这样他们也可以抵赖吗?之所以不要求写笋,我想盆在笋就应该在,笋没有了也不要紧,把东西拿回去就算了,不计较那么多.那个小区里面一天最多只能做半天生意连房租都难赚到,现在已被他们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300多块,如果放在他们那里剩下的香菇发霉长虫了,损失更大,精神损害更不可估量,老人家这10多天来都在焦虑,恐惧,生闷气度过,这个乡下的老共产党员说没想到共产党的兵还会这样抢东西,围观的也有人说他们是土匪欺负老人家,影响极其恶劣,造成的危害不是门口放点干货可比的,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害我?害一个60多岁的老人?如果对政府执法部门只是一味的歌功颂德,而对他们出现的一些不合理不合法的行为采取回避或者隐瞒的态度,这就有些本末倒置了,那样的和谐好比掩耳盗钟,对政府对百姓都是不利的,缺乏有效监督监管和约束的执法权利是很危险的,长期受到欺压的百姓也是很危险的,不要到了出现城管打死市民或者市民捅死城管的恶性事件的时候才来关注。我现在对城管部门相当失望,不旦不依法执法规范执法,还为了逃避责任捏造事实颠倒黑白,这也是更严重的,很多时候不知道他们是真的自己不懂法还是欺负老百姓不懂法,才肆意妄为。《珠海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条例》 第二十一条 实施扣押时,执法人员必须出示执法证件,交付当事人扣押决定书。当场实施扣押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补办决定书,送达当事人。第二十二条 对被扣押的物品,应当会同被扣押物品当事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扣押清单一式二份,写明被扣押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特征,由办案人员和被扣押物品当事人签名后,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当事人,一份附卷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六条 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再看我们翠香中队的城管是怎么做的,一伙20人来人穿制服的少穿便衣的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来到店门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搬东西,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撤离,行动中没有任何解释,只有凶横横的呵斥,造成店主部分财物被围观的人捡走也不制止,而当时只有一个60多岁的老人在看店。投诉后该中队不仅对白纸黑字写明了的东西抵赖,还对青天白日众目睽睽下发生的事情颠倒黑白,歪曲捏造事实,作为一级执法部门能无耻到这种地步,也真的是匪夷所思了。以上言论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承担法律责任。低调地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就这么难走吗?因为难走,有很大一部分人就不走法律途径,要不就是暴力对抗,要不就是自认倒霉。谁都想做好人,希望能有一个把坏人变好而不是把好人逼坏环境.如果执法犯法成本这么低,公民违权这么难,那这个社会怎么能够和谐?最后谢谢主席为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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