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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协简介 | 工作职责

    市政协机关是市政协的工作机构,承担为市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服务的各项工作。市政协机关各机构统属市政协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政党的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中心,加强调查研究,提出市政协履行职能工作的建议意见,为市政协领导的决策提供参考。
    (二)负责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秘书长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和委员专题座谈会等有关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三)负责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的决定和决定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四)负责起草市政协各种会议及有关工作文稿;协调和组织人民政协的宣传工作;收集信息、反映社情民意;处理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五)负责协调保障专门委员会实施专题调研计划和开展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整理、报送政协组织和委员履行职能形成的调研、视察报告、大会发言和建议案等。
    (六)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研究市政协和各区政协的工作经验、碰到的共性问题及解决办法、指导各区政协机关开展工作。
    (七)负责在珠海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委员的联系,以及有关视察等活动的具体组织、服务工作。
    (八)参与市政协委员的协商推荐、届中增补等有关人事工作。
    (九)负责与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等有关部门和各地政协、本市各区政协的工作联系;负责联系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政协其他参加单位,与其机关加强联络、沟通情况、协调工作。
    (十)负责市政协委员、政协干部的政协知识培训,并指导区政协的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市政协会议、有关活动的后勤保障,负责上级政协、外地政协及海外有关人士的接待工作。
    (十二)负责市政协机关的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机关日常的行政事务、老干工作及所属的物业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市历届政协委员联谊会各项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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