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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ip:116.19.1...*.*:
2008-06-16 22:11:14 发表

      尊敬的主席:您好!小民迫不得已要向主席求助,如有打扰望见谅.
对于珠海市城管局为时10天只听下属当事单位一面之词的回复深感失望,对翠香中队为逃脱责任,颠倒黑白,歪曲捏造事实的行为感到愤慨,详情请查询网上投诉号码200806011290197596.现对珠海市城管局不实的回复公布如下;1,26日-29日上午7时,翠香中队联合工商部门、岭南世家管理处、新村居委会对财源道一带的乱摆卖进行整治,行动中共清理乱摆卖、占道经营行为20宗,收缴蔬菜、水果200斤,所有收缴物品已送至珠海市福利院。( 事实上是只有26日-27日上午去过两次,也只有26日收缴蔬菜、水果200斤,送至珠海市福利院,有27日的<<珠海特区报>>为证,不清楚有没有联合工商部门和新村居委会,没看到穿制服和证件.)2,商铺是签了珠海市市区“门前三包”责任书,但“门前三包”里并没有规定放在店门口的东西城管可以直接搬走,前一天的26号城管只是过了一趟收了些青菜,并没有到我店铺警告.3,该中队在行动时穿制服的少穿便衣的多,听人说是雇了些人来抢东西的,没有看清有没有配戴执法证,就算有也不代表就可以不出示执法证件.4,在行动时,岭南世家财源道673号店主并没有在现场,现场也没有任何人推打执法人员,纯属严重诬告,当时只有一个60多岁的乡下老人在看店,哀求他们别搬东西,还受他们喝斥,如有多次推打为什么不拍照?为什么不报警?现场造成一箱货物散落被围观的人哄抢,城管并没制止,并没有告知店主事后补开清单,连暂扣2字都没说,店主事后打电话到市执法局才得知那片归香洲大队翠香中队管辖,并于上午去问询,被中队长告知下午去处理,约好3点,结果从3点等到5点多,补了一张暂扣单,(并非他们所说28日补开的暂扣单)又被告知明天来处理,28日下午3点又等到5点多,这能叫店主多次到中队要求归还其暂扣物品,并恐吓执法人员吗?(有良心的部分城管队员可以作证,他们说要等中队长处理)结果还被告知要罚款200元,以不合理不合法的方式并造成我的财产受到损失,还要罚我款,我当然不服.(28日下午跟拿货的人到仓库看已造成我部分财务丢失)说我违反了<<珠海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用法不当.5,当时商铺只有一个60多岁的老人看店,造成货物散落被围观的人哄抢,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他们说没有围着一个60多岁的老人抢东西,是他们的眼睛有问题吗?6,该中队说只暂扣了香菇和1个流动广告招牌,并未暂扣铁盆和笋,而暂扣单上白纸黑字写了有铁盆一个,这样他们也可以抵赖吗?之所以不要求写笋,我想盆在笋就应该在,笋没有了也不要紧,把东西拿回去就算了,不计较那么多.那个小区里面一天最多只能做半天生意连房租都难赚到,现在已被他们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300多块,如果放在他们那里剩下的香菇发霉长虫了,损失更大,精神损害更不可估量,老人家这10多天来都在焦虑,恐惧,生闷气度过,这个乡下的老共产党员说没想到共产党的兵还会这样抢东西,围观的也有人说他们是土匪欺负老人家,影响极其恶劣,造成的危害不是门口放点干货可比的,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害我?害一个60多岁的老人?如果对政府执法部门只是一味的歌功颂德,而对他们出现的一些不合理不合法的行为采取回避或者隐瞒的态度,这就有些本末倒置了,那样的和谐好比掩耳盗钟,对政府对百姓都是不利的,缺乏有效监督监管和约束的执法权利是很危险的,长期受到欺压的百姓也是很危险的,不要到了出现城管打死市民或者市民捅死城管的恶性事件的时候才来关注。我现在对城管部门相当失望,不旦不依法执法规范执法,还为了逃避责任捏造事实颠倒黑白,这也是更严重的,很多时候不知道他们是真的自己不懂法还是欺负老百姓不懂法,才肆意妄为。《珠海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条例》 第二十一条 实施扣押时,执法人员必须出示执法证件,交付当事人扣押决定书。当场实施扣押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补办决定书,送达当事人。第二十二条 对被扣押的物品,应当会同被扣押物品当事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扣押清单一式二份,写明被扣押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特征,由办案人员和被扣押物品当事人签名后,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当事人,一份附卷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六条 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再看我们翠香中队的城管是怎么做的,一伙20人来人穿制服的少穿便衣的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来到店门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搬东西,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撤离,行动中没有任何解释,只有凶横横的呵斥,造成店主部分财物被围观的人捡走也不制止,而当时只有一个60多岁的老人在看店。投诉后该中队不仅对白纸黑字写明了的东西抵赖,还对青天白日众目睽睽下发生的事情颠倒黑白,歪曲捏造事实,作为一级执法部门能无耻到这种地步,也真的是匪夷所思了。以上言论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承担法律责任。低调地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就这么难走吗?因为难走,有很大一部分人就不走法律途径,要不就是暴力对抗,要不就是自认倒霉。谁都想做好人,希望能有一个把坏人变好而不是把好人逼坏环境.如果执法犯法成本这么低,公民违权这么难,那这个社会怎么能够和谐?最后谢谢主席为民做主.

回复:
      关于翠香中队执法问题的复函。珠执信函[2008]78号。市政协办公室:贵办转来的关于我局翠香中队在对岭南世家财源道乱摆卖行为进行整治时存在粗暴执法情况的投诉已收悉,现将有关调查情况函复如下:经查,岭南世家财源道是岭南世家小区里面的一条商业街,平时由该小区物业管理处负责日常管理。最近该管理处向我局翠香中队反映财源道在早上7时左右乱摆卖、占道经营严重,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出行因此受到了很大的影响,管理处工作人员曾多次劝说均无成效,希望辖区执法中队能协助管埋处对该处进行整治。5月26--29日上午7时,我局翠香执法中队联合工商部门、岭南世家管埋处、新村居委会对财源造一带的乱摆卖和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整治。参加行动的人员有工商所执法人员5名、居委会、岭南世家管理处工作人员10名,翠香中队执法人员10名,该中队在行动时所有执法队员都身穿制服、配戴执法证、开执法车辆。投诉指称的“穿便服人员”并不是我局的执法人员而应为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其中,在5月26日的整治行动中,扣押鱼、青菜等物品一批(约有200斤),执法队员已将物品送至珠海市社会福利院(见附件1:福利院收据)。在26日当天,执法人员发现财源道673号商铺占道经营,遂对当事人进行了教育,未对其占道经营的物品进行扣押。(未完,见下一篇)

网友 ip:*.*:
2008-07-15 15:59:44 发表

      关于翠香中队执法问题的投诉

回复:
      (续上)5月27日,在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发现财源道673号商铺仍然擅自超出经营地址的门、窗、外墙进行摆卖经营,我局执法人员遂依法对其超范围摆卖的物品实施了扣押,引起事主强烈不满,现场情况十分混乱。为防止围观群众哄抢物品,并保障执法人员的安全,翠香中队现场没有开暂扣单,而是现行撒离,并告知店主事后予以补开。当天所有暂扣的物品均已妥善保管在翠香执法中队的仓库。 5月28日,该中队向当事人彭成补开了《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见附件 2:《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并告知其依据相关法规、条例规定,将按有关程序进行处理。当事人彭成拒不接受处理,随后相继上书钟市长、市委、政协、市府投诉中心等相关市领导和部门进行上访。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该投诉,香洲大队大队长也亲自到现场同上访人彭成进行了直接沟通,经过反复说服教育后,当事人已改正违法行为,并领回了暂扣物品(见附件2:当事人退还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第一联),其对我大队的处理结果也表示满意。现该商铺已不存在占道经营的行为。 特此回复。

网友 ip:125.89.3...*.*:
2008-04-17 21:52:20 发表

      能不能在大学里设立各民主党派的支部,发展大学社员?希望能得到回音

回复:
      经查阅市委统战部提供的关于民主党派组织发展方面的文件资料,中央统战部有关文件中提到,民主党派组织发展的范围不包括中共党员、共青团员、工人、农民、在校学生。

网友 ip:222.200....*.*:
2008-04-17 21:19:38 发表

      尊敬的余主席:
    您好!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空垂阅我的信件。我是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大四的学生,珠海生源。一提到大四,我想您或许立刻就会想到我是来向您反映就业的问题了。是的,我给您写这封信就是想跟您反映一下我在就业中遇到的一些问题。
    我六岁随父母从家乡兴宁来到了珠海这座美丽的城市,掀开了我人生全新的一页。我在这里生活、学习已经整整16年了,在这16年中,我完成了小学到高中的学习,并在高考中考取了华南师范大学,希望将来能够回来珠海做老师。
    在我初中语文老师的影响下,我从初中就树立了将来要做一名教师的理想,多年来,我一直勤奋学习,成绩始终处在中上水平,在高考中顺利考上了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在大学四年中,我努力学好自己的专业知识,阅读大量书籍,以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水平,此外还不断加强自己的师范技能,为自己将来的教师生涯打好基础。去年9月到11月,我在珠海市斗门区实验中学实习,在实习中我第一次体验到作为一名老师的光荣和幸福,深受我的学生的喜爱,并和他们结下了深厚的情谊。为期近两个月的实习更坚定了我以教师为终身职业的信心和决心!实习结束后,我满怀憧憬地开始了求职之路,梦想着能回到珠海实现自己多年的理想,以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也报答珠海对我的教育栽培之恩。
    选择回珠海从教,首先是出于感情上的原因。从6岁到珠海,在这里生活了将近17年,我和珠海这座城市已结下了深厚的情缘,这里的蓝天、碧水、花草早已成了我生活的组成部分。这里有我的亲人、朋友、老师,有我所有成长的记忆,我喜欢珠海的优雅、舒缓,喜欢这里的人文气息,我愿意在这里度过我的一生。其次,从现实的角度来讲,珠海作为经济特区,毗邻港澳,具有很好的发展前景,是一个适合展现个人才干的大舞台。
于是,从实习一结束,我就一心一意地等着珠海教育局的招聘。可是,时间一天一天地过去,直到上学期末也没有等到珠海的招聘。后来一打听,原来珠海教育局已经去外省招够人了。听到这样的消息,我心中的希望瞬间被浇熄。我不明白为什么珠海教育局要去外省招人呢?那像我这样的毕业生该怎么办呢?在网上曾经看过珠海往年有专门针对珠海生源师范类毕业生安置的考试,打电话去教育局咨询,却被告知今年已经招够人了,没有这种考试了。仅存的最后一丝希望也没有了。
    快放寒假的时候,我打电话去香洲区教育局咨询,得知香洲区教育局会在近期过来华师招小学语文老师。我的心再次燃起希望,开始认真地准备。经过了半个多月的等待,香洲区教育局总算来了。当天现场投简历的火爆场面着实让我吃了一惊,很多人从外省专程赶来,也要广东其他师范类学校的毕业生前来应聘。还好,我的简历顺利通过了第一轮的简历筛选,进入了第二轮面试。我是我们学院唯一一个珠海生源的学生,而且这次招9个语文老师,我想以我的各方面条件应该可以顺利回来珠海任教的。可是,在面试中我却听到了这样的议论:香洲教育局来华师之前已经在外省招了5个语文老师了,在我们这里只需要4个语文老师,写9个是为了吸引更多的人前来应聘而已。我不知道这样的议论是否真实,但是却让我的心凉了半截。要从上百个人当中脱颖而出,我不知道自己究竟能有多大的竞争实力。强中自有强中手,而我,不是最拔尖那一个,这不是对自己没有信心,而是一个客观的事实。
    就这样,我再一次与珠海失之交臂。
珠海啊!多少人梦想的一座城市,多少人从全国各地涌到这座海滨城市寻找自己的梦想。不得不承认,珠海根本不用愁招不到人才,根本不用愁招不到最拔尖的那一个。可是,当外来的人才涌进我们的城市,那我们自己的人才呢?难道不得不放弃自己的家乡而去他乡寻找梦想吗?我在珠海接受了12年的教育,是这里的老师教育我、栽培我、感染我、熏陶我,让我不断成长,不断进步,把我送上了重点大学接受高等教育。我自认为自己多年来的努力对得起自己,对得起我的老师们,也对得起父母家人,我没有偷懒、没有比别人少付出,我不比别人差。可是,毕业了,我却回不来了。我只是想回自己的生源地做一名普通的老师,难道这样的理想也是幻想?我虽然不是最拔尖的那一个,但我不至于差到会给珠海的教师队伍抹黑!我相信我有能力做好,我有能力成为一名好老师!可是,珠海却不愿给我一个让我实现梦想的小小讲台。
    从前我很骄傲我来自让人羡慕和向往的珠海,可是现在却成了我的痛苦了,不是我不爱珠海,而是它的竞争压力太大太大。和我竞争不是来自珠海的同胞,而是来自全国各地优秀人才。据我所知,大部分省市都有保护自己生源的政策,深圳、广州、东莞等等珠三角周边城市都会有专门针对生源毕业生的招聘,可是珠海却没有。我并不是依赖这种生源照顾,只是觉得如果一个城市连自己的生源的不保护的话,如何能得民心呢?如何能真正留住人才呢?别的城市的人又会如何去评价这样一座城市呢?
余主席,不知道您是否读出了我的迷茫、困惑、焦虑与无奈?离毕业只有短短的2个月时间了,我不知道该何去何从。如果要我放弃教师这个职业,转行去做别的工作,我真的不愿意。一来这是我多年来的理想,二来是浪费了自己的专业所学。所以我才冒昧给您写这封信,向您反映这个问题,不管能否解决问题,我都心存感激!
    期盼您的回信!再次感谢您的垂阅!祝您工作顺利!
   (如有言语冒犯之处,望请海涵。)

    此致
敬礼!
                                                                  
                                        赖秋娴
                                    2008年4月17日

回复:
      来信已转交市教育局,现将答复情况公布如下: 赖秋娴同学: 市政协办转来你写给余主席的信件收悉,对你反映的招考应届毕业生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03]56号)规定,近几年来,毕业生的就业渠道,均按照“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允许高校毕业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跨地(市)就业。 为了优化学校人才结构,吸引高层次高素质人才。根据珠府办[2003]26号文及珠人字[2003]54号文规定,经市人事局批准,今年我局直属学校到华东师大、华中师大、陕西师大、东北师大等院校择优招聘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没有违反上述文件规定。 根据你的情况,可参加我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报名考试时间留意珠海教育信息网)和周边城市教师招聘考试。 珠海市教育局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四日

网友 ip:218.13.1...*.*:
2008-03-07 08:52:28 发表

      有關月前於住宅旁一片綠化帶被人強佔來建房,本人多次致電珠海市行政執法局,南屏執法中隊,南屏鎖政府,十二村居委會.作出投訴但一直未有見效,至現在樓房已建成五層高的大廈了.更甚的是日前更有人在另一綠化帶上放置貨櫃及圍板興建辦公室及宿舍,在佔地經營售買鋼根材.實對本人之生活做成極大困擾,本人在無計可施的程序下只好向閣下提投訴,希望閣下能向有關部門反應意見,協助解決此等問題.

回复:
      来信已转交有关部门处理。感谢您对珠海政协网的关注!

网友 ip:61.145.2...*.*:
2008-02-25 23:11:06 发表

      市民提出的问题,你们政协网都能够答复吗?

回复:
      我们会根据您提出问题的具体情况,交给不同的部门进行处理,努力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感谢您对珠海政协网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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